投资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可获专项资金扶持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专项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对文旅项目投资方式和支持额度作出明确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将采取直接投资形式推进,而企业投资项目则通过投资补助方式进行支持。根据规定,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推动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及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提升工作,涵盖历史建筑修缮、风貌维护、环境整治以及配套设施建设等内容;二是加强高等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游客服务、交通网络和智慧管理系统等设施的完善;三是支持省级以上高标准户外运动项目建设,包括相关配套和服务保障设施的建设。
在项目管理方面,省发展改革委将对资金申请报告完成相应审批程序后进行批复,并一次性下达投资计划。专项资金优先用于前期手续完备、具备开工条件的新建或续建项目。同时要求,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
该政策旨在通过加强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地方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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