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科技成果转化措施》
## 厦门市出台科技成果转化新政 推动"全链条赋能"
近日,厦门市重磅推出《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标志着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实现全新升级。
### 一、政策支持全方位
在资金扶持方面,《若干措施》打出"组合拳":首设"科技成果转化信用贷",为企业提供最高1000万元信用贷款;市科创风投基金单家单次可给予企业2000万元股权直接投资。同时,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本市企业,配套资金比例提高至最高1:1,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
人才引进方面,创新推出"科技副总"制度,从高校院所选聘高层次人才到企业挂任,最长可服务3年,并给予每年最高5万元工作保障经费。此外,在中小微企业融资增信基金科创子基金中设立专门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机制。
### 二、平台建设全覆盖
围绕创新体系建设,《若干措施》提出布局建设"创新飞地"或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对运营合作机构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同时,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在非财政资金投入基础上可获得10%的补助,最高达1000万元。
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我市将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的专业领域概念验证中心每年可获最高100万元运营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小试、中试等公共服务平台最高可获得2000万元资金支持,并在后续考核优秀的情况下,累计享受300万元运营经费奖励。
### 三、服务监管再升级
为打造最优创新生态,《若干措施》强化了智慧化服务和容错机制建设。依托"鹭创通"平台升级打造的智慧化"科创大脑",整合科技成果、研发机构等各类资源,提供技术供需智能对接、政策精准推送等一站式服务。
同时,健全尽职免责机制,在成果转化和科技投融资中,相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可免除决策失误责任。审计、财政等部门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切实减轻科研人员和转化主体的后顾之忧。
市科技局表示,《若干措施》与现有政策形成互补,将进一步打通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通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厦门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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