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近期出台《关于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 加快推动经济结构升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科技改革、高质量供给、企业主体、成果转化、创新生态五大方面,提出十六条具体举措,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发展。

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方面,《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科技服务协调机制,打造市场化运作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并设立规模为每年2亿元的"厦门科技服务专项资金池"。同时,厦门市将推动建立省市、市区两级联合科技专项,并由科技部门与工业、农业、海洋、国资等领域主管部门共同设立科技专项。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若干措施》提出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提升工程。对于未开展研发活动的工业企业,市级科技计划将给予支持,资助其首个研发项目,最高可获100万元资金扶持。同时,对年度自主研发费用超过200万元的企业,其增量部分每满100万元可获得最高10万元补助,单家企业每年最高可享受500万元的补助。

在优化创新环境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将组织实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场景验证项目,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此外,厦门市还将支持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并探索设立"联合科技攻关资金池"。在金融支持方面,科技担保贷款和科技信用贷款的单户授信额度分别提高至3000万元和1000万元;对于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利息补贴。